关于召开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成本核算讨论会的通知
发布人:医学教育处
发布日期:2024-09-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相关行业学协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要求,实践操作科目考试费由省级考试单位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经研究,我处拟申请对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进行调整。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定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3:00在委4楼会议室(先烈南路17号)召开专题讨论会。
请省医考办做好实践操作科目考试费用使用情况的介绍,请各基地总结近3年费用使用具体情况,做好汇报和讨论准备。参会人员请于9月20日下班前报送我处。
联系人:谢意兰,电话:020-83802613、13560134631。
附件:
1. 关于召开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成本核算讨论会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2024年9月13日